為規范建筑工程勞務分包行為,明確發包人與分包人之間的權利義務,特制定本示范文本。本文本適用于建筑工程施工過程中,發包人將部分勞務作業分包給具備相應資質的勞務分包單位的情形。
一、合同雙方
發包人(全稱):
統一社會信用代碼:
分包人(全稱):
統一社會信用代碼:
二、工程概況
三、合同價款
四、雙方權利義務
五、質量與安全
六、違約責任
七、爭議解決
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,雙方應協商解決;協商不成的,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。
八、其他條款
發包人(蓋章):
法定代表人(簽字):
日期:年月__日
分包人(蓋章):
法定代表人(簽字):
日期:年月__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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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時間:2026-02-10 07:04:13